女文員被指胸襲警員 判監3個月15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7/30 11:22

最後更新: 2015/07/30 13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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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文員吳麗英(30 歲)於今年3月1日參與「光復元朗」反水貨客示威被捕,裁判官早前指吳曾以胸口撞向總督察右上臂,裁定其襲警罪成,今日進行判刑。

對於辯方律師稱本案有別於一般執行職責人士受襲,裁判官陳碧橋指不敢苟同,指刑罰必須具阻嚇性,判吳囚3個月15天。

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義務代表的同案14歲男生,被裁定襲警罪成,裁判官指責男童父母未能管束他,導致男童在去年遊行中曾4次被捕,判男童入更生中心。

另外,兩名學生被告鄺震駹及潘子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罪成,今日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判監5個月1星期,4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待上訴。

裁判官在判刑後特別提及,就本案遭受威嚇,擔心人生安全,但不會因憤怒而增加量刑,亦不會因害怕而減少量刑。

另外,約70名支持者到庭支持,於庭外高呼「狗官」,約6名便衣警員進入法庭,法庭內非常擠擁,有旁聽人士強行覇佔記者席。